本報訊(記者 劉偉平)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,向鄭州銀基商貿城謊稱在商場內安放了炸彈,以“不給錢就引爆”的方式欲敲詐銀基商貿城50萬元。記者昨日從管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,嫌疑人陳某以敲詐勒索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。
  8月24日11時30分,市公安局南關街分局接銀基商貿城報警稱:有人打客服電話說在銀基商貿城放置了炸彈。接警後,警方迅速展開偵查。當日14時,顯示嫌疑人的號碼電話再次呼入銀基商貿城客服部。民警以總經理的名義接通電話。嫌疑人隨即提出向其郵政銀行賬戶打入100萬元的要求,否則將引爆放置在銀基商貿城中的兩枚炸彈。警方與嫌疑人談判,對方將索要金額降為50萬元。同時,經過排查,警方排除了炸彈的存在。之後,警方初步鎖定了嫌疑人陳某。
  21時,南關街分局在惠濟區某物流公司內將嫌疑人陳某抓獲,並當場從其身上搜出涉案手機、銀行卡等財物。經訊問,嫌疑人陳某承認並未在銀基商貿城放置炸彈,而是藉此對銀基進行敲詐勒索,對其實施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因涉嫌敲詐勒索罪(未遂),管城區人民檢察院對陳某批准逮捕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n35invj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